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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古晋山都望一名28岁男子殴打16岁妹妹,被判坐牢11个月。 男子在古晋法院认罪,承认对家人造成伤害。案件发生在6月28日,据案情,事件相信与妹妹没有回应他要求购买打火机的吩咐有关。 案情指,男子先踢妹妹的腰部,再拳打她的额头。验伤报告证实,女方左侧太阳穴和腰部有软组织伤势。男子于8月13日被捕。 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,并与涉及家人受伤的第326A条文一同提控。 家庭暴力不是家事,遇到类似情况应该尽快求助和报警。 [image: 1787047725386-santubong-court-resized.jpg] 文中所述是这宗案件的法庭结果,网络评论不应自行添加未证实的情节。后续聆讯、上诉或调查进展,应以相关机构的正式更新为准。